相邻两座修建中较低一座修建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房顶无天窗,相邻较高一面外墙高出较低一座修建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开口部位设置防火肯德基门,或设置契合现行国家标准《主动喷水救活体系设计规范》GB 50084规则的防火分隔水幕或本规范第6.5.3条规则的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不该小于3.5m;关于高层修建,不该小于4m。
与周围连通空间应进行防火分隔:选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该低于1.00h;选用防火玻璃墙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该低于1.00h。选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应设置主动喷水救活体系进行保护;选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该低于1.00h,并应契合《建规》第6.5.3条的规则;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应选用火灾时能自行封闭的防火肯德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