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修建内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难的防火分区,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但应契合下列要求:
1、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肯德基门作为安全出口时,应选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分区进行分隔;
2、修建面积大于1000㎡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该少于2个;修建面积不大于1000㎡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该少于1个;
3、该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分散净宽度不该大于其按《建规》第5.5.21条规则计算所需分散总净宽度的30%,修建各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不该小于依照《建规》第5.5.21条规则计算所需分散总净宽度。